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(试行)

[来源:来自网络] [作者:农民专业合作社联盟] [日期:2010-10-01] [热度: ]


编制单位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单位:元
项目
行次
金额
项目
行次
金额
本年盈余
一、经营收入
加:投资收益
减:经营支出
      管理费用
二、经营收益
加:其他收入
减:其他支出
三、本年盈余
 
1
2
5
6
10
11
12
15
 
盈余分配
四、本年盈余
加:年初未分配盈余
其他转入
五、可分配盈余
减:提取盈余公积
      盈余返还
剩余盈余分配
 
六、年末未分配盈余
 
16
17
18
21
22
23
24
 
28
 
盈余及盈余分配表编制说明
1.本表反映合作社一定期间内实现盈余及其分配的实际情况。
2.本表主要项目的内容及填列方法如下:
(1)“经营收入”项目,反映合作社进行生产、销售、服务、劳务等活动取得的收入总额。本项目应根据“经营收入”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。
(2)“投资收益”项目,反映合作社以各种方式对外投资所取得的收益。本项目应根据“投资收益”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;如为投资损失,以“﹣”号填列。
(3)“经营支出”项目,反映合作社进行生产、销售、服务、劳务等活动发生的支出。本项目应根据“经营支出”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。
(4)“管理费用”项目,反映合作社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服务活动而发生的费用。本项目应根据“管理费用”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。
 
(5)“其他收入”项目和“其他支出”项目,反映合作社除从事主要生产经营活动以外而取得的收入和支出,本项目应根据“其他收入”和“其他支出”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。
(6)“本年盈余”项目,反映合作社本年实现的盈余总额。如为亏损总额,本项目数字以“﹣”号填列。
(7)“年初未分配盈余”项目,反映合作社上年度未分配的盈余。本项目应根据上年度盈余及盈余分配表中的“年末未分配盈余”数额填列。
(8)“其他转入”项目,反映合作社按规定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等转入的数额。本项目应根据实际转入的公积金数额填列。
(9)“可分配盈余”项目,反映合作社年末可供分配的盈余总额。本项目应根据“本年盈余”项目、“年初未分配盈余”项目和“其他转入”项目的合计数填列。
(10)“提取盈余公积”项目,反映合作社按规定提取的盈余公积数额。本项目应根据实际提取的盈余公积数额填列。
(11)“盈余返还”项目,反映按交易量(额)应返还给成员的盈余。本项目应根据“盈余分配”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。
(12)“剩余盈余分配”项目,反映按规定应分配给成员的剩余可分配盈余。本项目应根据“盈余分配”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。
(13)“年末未分配盈余”项目,反映合作社年末累计未分配的盈余。如为未弥补的亏损,本项目数字以“﹣”号填列。本项目应根据“可分配盈余”项目扣除各项分配数额的差额填列。
成员权益变动表格式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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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
成员出资
公积金份额
形成财产的财政补助资金量化份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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